塔吉克族鹰舞
塔吉克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,主要聚居在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,其余则分布在该县以东的莎车、叶城、泽普等县。塔吉克族被视为“鹰之族”,他们视鹰为强者、英雄,在民间广布有关鹰的民歌和传说,甚至连舞蹈的起源都与鹰的习性、动态联系在一起,于是形成了“鹰舞”。
鹰舞的场地不受限制。无论田埂地头、庭院室内,只要人们兴致所至都可起舞。其舞步与鹰笛的曲调是一致的,主要是八分之五拍、八分之六拍、八分之七拍。主要形式有“恰甫苏孜”、“买力斯”、“拉泼依”等。“恰甫苏孜”在塔吉克语中意为:“快速、熟练”,它既指节奏,又是即兴表演并带有竞技性的舞蹈形式,代表了塔吉克族舞蹈特有的风格。其表演以双人对舞为主,形式活泼,舞者可自由进退,两三组同舞,亦可男女同舞。表演时多由一名男子邀请另一男子同舞,两人徐展双臂,沿场地边缘缓缓前进,如双鹰盘旋翱翔;随后节奏转快,两人互相追逐嬉戏,忽而肩背近贴侧目相视,快步行走,又蓦地分开跃起,如鹰起隼落,由低到高拧身旋转,扶摇直上,最后舞蹈在竞技旋转中结束。
鹰舞是中国民间舞蹈中极具特色的传统舞蹈形式,艺术价值很高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,这种珍贵的民间艺术日渐失去生存的土壤,面临困境,亟待保护与抢救,国家也非常重视对鹰舞的保护,2006年5月20日,塔吉克族鹰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鹰舞是塔吉克族的自娱性舞蹈,场地不受限制。田埂地头、庭院室内,只要人们兴致所至都可起舞。鹰舞主要是男子的舞蹈,也可男女合舞,在节日和喜庆时则不分男女老幼一同起舞。
跳舞时,众人围坐或半围坐,男女相邀,成双成对,有时若干对舞伴同时表演。
男子的舞姿俊健、纯朴、粗犷。主要动作有伸展双臂(前臂较高,后臂较低),前后摆动,舞步灵活多样。高潮时,激烈抖动双臂并摊开双掌,向左右旋转和侧身跃起,作雄鹰展翅、搏击风云之势。
舞步和舞姿与男子同,但步距比男子小且轻盈,舞者双手在头部向里或向外旋抹,动作舒展而柔和。手鼓是鹰舞的主要伴奏乐器,通常为7/8节拍,间有口哨、击掌和呼喊“拉泼依”烘托气氛。
舞的伴奏乐器是鹰笛,它是塔吉克族最典型的乐器,吹奏技法繁难,但音调别致、美妙。鹰笛是用鹰的翅骨做成的,有三孔,也称“三孔骨笛”,塔吉克语则叫“斯特洪诺依”。“斯特洪”为骨的意思,“诺依”是笛子。笛长约25厘米——26厘米,外形稍有弯曲,口吹的一头直径稍大,约有1.5厘米左右。有孔的一头直径较小,约有1厘米左右。